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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安”小课堂丨网络安全重点政策法规速览
  


我国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已基本构建起网络安全政策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


  一、制定出台相关战略规划。

  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三、出台《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等政策文件。

  四、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数据出境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服务认证等一系列重要制度。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安全管理方面问题的基础性法律,是我国网络安全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

  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是我国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律,也是国家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

  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是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而制定的法律。


行政法规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行政法规,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重要配套法规。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

  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为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维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而制定。《办法》明确了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目的、对象、申请方式、重点评估内容和主要环节等内容。

《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

  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防范化解汽车数据安全风险,保障汽车数据依法合理有效利用制定此规定。《规定》明确了汽车数据处理者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的一般要求,倡导汽车数据处理者在开展汽车数据处理活动中坚持“车内处理”、“默认不收集”、“精度范围适用”、“脱敏处理”等原则,减少对汽车数据的无序收集和违规滥用。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

  是我国首个针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规范性政策,用于促进生成式人工智能健康发展和规范应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旨在提高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防护水平,保障和促进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规定》要求,建设运行互联网政务应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落实网络安全与互联网政务应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原则,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范内容篡改、攻击致瘫、数据窃取等风险,保障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稳定运行和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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