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医大信〔2020〕15号
为加强温州医科大学各类信息系统与网络安全管理,保障信息系统和网络的安全、可控状态运行,提高信息系统和网络使用效率,结合省平安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浙教安[2013]73号)和《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教安[2019]62号)要求,制定网络管理员工作规范。
第一条 凡是网站信息系统所有相关人员(网站信息系统的使用者、管理者等)应参与网站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提高自身信息安全意识,并与相关方面协同、协调,共同保障网站信息系统安全。
第二条 网络管理员应协助信息技术中心开展本部门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信息技术中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协助重要时期必要的网络安全值守。
第三条 加强网络安全意识,每年参加信息技术中心组织的网络安全相关学习或培训,协助对本部门人员网络安全意识的宣教,推进落实网络安全人人有责。
第四条 网络管理员应协助信息技术中心保障本部门业务领域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当信息系统发生事件时,应第一时间向信息技术中心通报,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部位、表象、程度和影响。
第五条 网络管理员负责本部门业务领域信息系统和网站的系统权限管理,及时根据学校组织架构和人事信息的变化,调整系统权限和各类角色配置。
第六条 网络管理员负责协调本部门业务领域信息数据与学校中心数据平台对接,根据《温州医科大学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要求协助信息技术中心做好相关信息数据的录入、数据安全管理。加强数据安全意识,协助保障本部门数据资源安全,避免数据丢失或被破坏、更改和泄露。
第七条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信息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信息技术中心
2020年11月11日